2024年秋季文昌市第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为做好2024年秋季我校一年级报名入学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校今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育服务区域
新风路101-325号的单号,文新路【即新阳光商业广场】,沿江西路,沿江东路,华建路,文兴路,庆龄路【碧水南湾小区、汇景湾小区】,振昌路,振昌一路,振昌二路,振昌三路,振昌四路,城东路,朝阳路,沿江路,东风路1-3号的单号【即从致兴宾馆起至百家商城止】,东风路2-84号的双号【即从2号铺面起至原蓬莱药店止】,文东路【月亮城小区、供电局公寓、明珠豪庭、半岛阳光小区、帝景湾】,新风东里,新风北里,啟智里,文东里,文新南里,文东巷,文东北路,文东南路,文东南一横路,文东南二横路【天水星河】,文东南三横路,文东南四横路,文新一横路,文园里,庆龄西横路【文城佳园小区,椰乡人家小区、杏林花园小区】,明霞路,新兴路,庆龄东横路,文东北一横路,文东北二横路,文东北三横路,文东北四横路,利民街,庆龄西一横路,庆龄西二横路,庆龄东一横路,庆龄东二横路,昌兴路,旺兴路;文城镇后坑村委会水涯一、二、三村民小组,镇田村,田尾村,后坑一、二、四村民小组。
二、招生计划
7个班,每班45人,共315人。
三、招生对象
文昌市第一小学服务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只能在上述两地的学校中“二选一”申请学位。
(一)驻地部队干部、烈士和高层次人才等特殊群体子女就读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被我省认定为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安排就读;对被我省认定为D和E类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优先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二)户籍在文昌市第一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文昌市第一小学服务区域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三)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适龄儿童
1.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购、建房并入住的,以法定监护人在文城老城区购、建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须提供居住证明材料),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2.祖辈在文城城区建设、购房并与法定监护人随祖辈同户口簿同居住,且在本市无第二居住地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
3.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租房居住且有合法稳定职业的,以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适龄儿童及外国籍适龄儿童
(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四、申请入学时间与办法
(一)发布公告:2024年7月12日开始发布一年级招生公告。
(二)线上申请学位:符合在文昌市第一小学申请学位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
2024年8月1日-4日
通过“海易办APP”登录“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申请学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2024年文昌市学位申请操作指南》(家长可根据各自情况备好:户口簿、出生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和居住证明等材料)。
线上申请学位的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三)线下申请学位提交纸质材料:2024年8月1日-4日到我校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学位,学校招生人员现场受理材料时可指导或帮助家长将材料上传至“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
(四)线上、线下申请学位审核时间:2024年8月5日-9日网上审核。学校在网上审核申请学位信息,后台信息关联审核通过的,予以审核通过;对部分审核暂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学校将通过“文昌市中小学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的APP站内推送或电话直接通知家长在审核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补交材料。审核通过的,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录取通知书。期间,学校将随机抽取部分审核通过的对象进行入户核查,确保准确、公平、公正。
(五)结果公布。
学校在线上审核通过后将在线上即时反馈录取结果。规定招生时间结束后,8月25日-26日设立招生服务接待站,负责处理各种遗留问题。
五、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或佐证材料
学位申请应在网上(或称为线上)提交信息,个别特殊情况无法在网上提交申请学位信息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招生处(或称为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
2.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和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图片(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线上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信息
1.适龄儿童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类型、户籍地址,非本省户籍的还需同时上传入学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出生证明图片。
2.监护人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是否为特殊群体(上传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劳动关系证明和居住证明图片。
3.住房信息:
(1)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住房类型、住址。
(2)法定监护人租房信息: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同时上传租赁证或租房合同图片。
六、线下申请学位所需提交材料目录
(一)户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入学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佐证材料(如缴交水电费等相关凭证或居委会和村委会居住证明)。
(二)户籍不在文城城区小学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包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房产证明: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
3.适龄儿童的父母在文城城区居住的证明材料(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或以本人名义缴交水电费的凭证,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上须有出具人签名和联系电话);房屋租赁证。
4.法定监护人在文城城区工作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缴纳个人社会保险凭证。
(三)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A、B、C、D、E五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1.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如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同户的,须提供如出生证等佐证材料)。
2.现役军人所属部队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证明;烈士证书;消防救援人员所属单位出具的法定监护人证明;法定监护人高层次人才认定书。
3.居住证明。
(四)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及外国籍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1.适龄儿童身份证(护照)。
2.适龄儿童父母的身份证(护照)。
3.居住证明,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
4.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在城区如有房产的,可提供在文城城区居住的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房产证或合法的购房合同;只有购房合同的,还须有《合同备案表》(申请人到政务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窗口打印并盖章)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科)出具的房产证明。
七、招生规则
学校对提出申请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如下顺序进行安排:
(一)在服务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被我省认定 A、B、C三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于2023年8月31日前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的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三)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且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在本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
(四)法定监护人(或同户同居住的祖辈)在学校服务区域购、建房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五)被我省认定D和 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
(六)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前迁入学校服务区域内,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七)法定监护人及本人户籍于2023年8月31日后迁入学校服务区域内,但法定监护人没有固定房产而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八)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本市非文城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服务区域租房居住和有合法稳定就业的适龄儿童(以居住证明,社保或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重要依据)。
我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以上条件顺序接收至招生计划满为止;通过招生规则比较接收后剩余的其他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实际居住地并遵循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八、咨询电话
0898—63222244(办)
文昌市第一小学
2024年7月13日
版权所有:Copyright 2020 © All Rights Reserved.
新创技术 琼ICP备19003989号-1 文昌市第一小学